做土匪更要坏的事。”
金凤儿不懂:“都做土匪了,被官兵捉住便是一个死,还怕什么更坏吗?”
沈琅面无表情道:“那自然有些不一样,若他身上罪责多了,在上头那里显眼起来,树大招风,难保那些当官的不会为了政绩,兴财动众地来剿杀他们,若能血祭他们的升官路,费些心力并不算什么。”
金凤儿悄悄觑着沈琅眼里的冷意:“可是哥儿,你和大爷不是……”
“不是什么?”沈琅冷淡道,“不过是竿木随身,逢场作戏。他若死了,我一定拍手称快。”
第27章
仇二近来常在沈琅住所附近出没。
薛鸷不在, 寨子里或有绑票勒索、洗劫商铺的大桩“生意”,也没人能做得了主,仇二虽然行事莽撞, 可却一向极听从薛鸷的话, 大哥临行前交代他守寨, 他便只管守好寨子, 这些“生意”就算送上门来, 他也一律不接。
不过也正是因此, 仇二最近很是清闲了下来,在他看来, 天武寨上下都是自己人,唯独那个叫沈琅的和他那个小厮不是。
仇二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,反正他有事没事就会专门跑到这边来盯梢。
沈琅极少出门, 成天就猫在他那个破屋子里, 连窗户都只开条细缝,偶尔天放晴, 仇二才会看见那个叫金凤儿的推他出来转转。
会到这儿来找他的人, 除了那个姓邵的女人, 就是李云蔚, 仇二为此还对李云蔚也颇有怨言。
这个男人, 除了样貌之外, 仇二还真看不出有什么值得他大哥那样的, 又瘫又病,还总苍白着一张怏怏的脸, 看着就是随时都可能咽气的短命样,仇二不明白为什么这个病秧子直到现在都还没有病死。
这一日,因为看见李云蔚叫人抬了架古琴过来, 仇二便在树荫底下多看了几眼。
等的困了,仇二干脆便在树底下打起了盹。
再一睁眼,便看见那金凤儿又推着沈琅出来了,那“兔子”散着发,长而柔顺的乌发湿漉漉地披散在他背后垫着的大方丝巾上,想是才洗了头出来晒头发的。
他人在高处,又处在沈琅位置的侧后方,不是仔细看,那两人轻易看不见他的存在。仇二一眼不错地盯着两人那边,阳光下沈琅的皮肤几乎白成了半透明的颜色,动作起来,便成了会流动的白瓷。
仇二看得牙龈发痒,大约是因为偏见,他把沈琅的一切举动都扭曲出了“引诱”的含义,他大哥不在,这个男人方才一定也尝试过勾引李云蔚,浪|荡的贱|人!
他盯着看了有一会儿,只见那金凤儿从屋子里抱出来一只灰棕色的肉兔子,身形很是肥壮,看起来已经到了该宰了下锅的大小了。
金凤儿把兔子放在沈琅腿上,不知俯身和他说了什么话,紧接着沈琅点一点头,金凤儿便回屋提着个漆红食盒走了。
仇二嘴里咬了根野草,远远看见沈琅在有一搭没一搭地抚弄着那兔子的后背,他看不惯,因为看不惯沈琅这个人,所以连带着连他的一举一动都看不惯。
他压低了声音,小声啐骂道:“呵,一窝货色。”
他刚说完,原本伏在沈琅腿上的那只肉兔子突然跳将下去,随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仇二的方向飞奔了过去。
仇二没料到这死兔子会往自己这边来,一时还呆愣在原地没有动,也就是这一忽儿的功夫,弄丢兔子的沈琅已经扭头朝他这边看了过来。
两人骤然对上了视线,仇二低骂了一声,下意识地便弯身抓住了那只灰兔的后颈,一换手干脆抓住那一双长耳朵,把它从草地上拎了起来。
眼下被人撞个了正着,仇二也不好转身就走,否则那沈琅说不准还以为他心里有鬼。于是他便拎着那兔子,径直朝沈琅那边走去,等靠近了,仇二正要把那只兔子丢进他怀里,却见沈琅微微皱起眉,说了一声:“别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