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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(1 / 2)

“雨太大了。”这是他给出的理由。

“其实还好。”这是她无谓的解释。

杜蕴仪缩在门口的角落,看着权聿紧皱的眉头,她想,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,所以不敢放她一个人回去吗?

片刻间,背景的雨声已经大到无法忽视的程度,似乎是替他多余的注解。

从进门开始,权聿拱起的眉峰就不曾松懈,看起来比她还要紧张。

蜿蜒的水痕留在门口那几节台阶前,是踏入陌生领地前的再一次确认。

这真是一场失误,连杜蕴仪都要替他这么说。

她甚至怀疑自己是这里的第一个客人。

“只有这个。”为了不让水渍蔓延,权聿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旧板鞋,整齐地摆在她面前。

他的鞋穿对她而言大的夸张,走在实木地板上,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。

杜蕴仪孩子气地笑了。

“等雨停了,我再送你回去。”

杜蕴仪盯着他宽阔的背,在心中祈祷,那就让这场雨迟些停。

她坐在麂皮沙发的一侧,把手袋打开又合上,反复几次后,最终问他:“这里怎么就你一个人住?”

“因为我不喜欢和别人合宿。”权聿其实更想说的是,他不喜欢外人来到他的家里。

但事已至此,多说无益。

他把火堆烧得更旺些,雨水拍打在玻璃窗上,倒映出她毫不避讳地直视着他的目光。

似乎比这火焰还要炽热。

“其实…”

星星点点的火星落下来,他的瞳孔因此亮了又亮,但他的眼神始终克制冷静。

权聿打断了她未完的话语,“要喝些什么吗?”

“都,都可以。”杜蕴仪说。

“那就红茶?”

“好啊。”

权聿走向了厨房,杜蕴仪开始打量房中的陈设,照着是极简的设计理念,和她完全是两种审美风格。

不过,那架唱片机倒是和她很合得来。

她盯着那空空的唱盘,朝权聿问道:“怎么没有唱片,你平常不听的吗?”

“这是房东留下的。”权聿递给她一个精致的骨瓷茶杯,“一直放在这里没有动过。”

杜蕴仪努着嘴,有些失望的垂下眼说:“我还以为你也是唱片发烧友呢。”

权聿闻言笑了。

他笑起来的样子十分好看,略显锋利的下颌角此时几近完美。

杜蕴仪愣了,这一刻她的眼睛里只有他,

“我的唱片机在楼上,和收藏的唱片专门放在一个房间里。”

“那我可以去看一看吗?”

灰色的地毯留下两道颜色不同的痕迹,旋转楼梯闷声承受了久违的两个人的重量。

权聿替她打开了门,淡紫色的灯光下,涌动着一种别样的气氛,好像酒精过渡到血液中,只一眼,就把全身都醉透了。

“哇!”

杜蕴仪虽知用一个屋子做影音室固然是收藏甚多,但当她亲眼看到整整两柜子的黑胶唱片还是不免吃了一惊。

毕竟她也是刚刚接触黑胶唱片,好奇心远远大于她所了解。

杜蕴仪问他:“这么多唱片,清洁保养起来很麻烦吧?”

权聿耐心的说:“这有专门的洗唱片机,还有室控干燥器,平时只要定期清理灰尘就好了。”

杜蕴仪点点头,心想这还真是有够麻烦的。

“你是按乐队首字母分类的啊。”杜蕴仪伸着脖子往上看,她疑惑地问:“咦,我怎么没找到披头士啊?”

“你喜欢披头士?”权聿侧过头问她。

“嗯,我特别喜欢约翰列侬。但很奇怪的是,我最喜欢的那一首《heyjude》却不是他写的。”

“这首歌好像是保罗写的。”

“是啊。”杜蕴仪接着说:“列侬可是一个疯狂又浪漫的人。他和洋子爱的难舍难分,以至于忘了他当时还不满五岁的小儿子,保罗为了安慰可怜的朱迪,特意为他写了这一首歌。”

权聿沉声道:“我记得他虽然给洋子的孩子写了很多歌,但他从来没有为朱迪创作过一首歌。”

“因为他爱的人是洋子啊,他甚至为了她抛弃了乐队,朱迪是他和前妻生的,或许对他而言,和洋子生的肖恩才是他真正喜爱的孩子吧。”

“或许吧,”权聿不以为意地说,“他为小野洋子做的疯狂的事还少吗?爱情给了本就不理性的人更加疯狂的借口,以至于伤害自己伤害他人。”

杜蕴仪坐在真皮沙发上,声音闷闷的,“这可真是讽刺啊……”

“小时候大人们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,但那时我就知道,它们根本不是一块肉。”

“痛起来的感觉都不同,又怎么会被一样对待呢?”

权聿看她出神的样子,眼波潋滟之处确实动人至极。

可惜他最见不得女人哭。

权聿回身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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